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LF0119SZ11ZC99A)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LF0119SZ11ZC99A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5-8837 7571转231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法政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灶福 0755-2740011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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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 0755-8837 7571转231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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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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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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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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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F0119SZ11ZC99A)中标结果公告,因2020年1月3日收到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资格放弃函》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发来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处理的函》,依据采购人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招标。
一、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法政路34号
联系人:朱灶福
联系方式:0755-27400114
2.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方式:0755-8837 7571转2316
邮政编码:51804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调整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或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原中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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