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HTC-FW-2020-0609(招标文件编号:XHTC-FW-2020-0609)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子耕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丽都路8号1栋1层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原材料
下浮率(%):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市子耕农产品有限公司 | 食堂原材料 | 1、本次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各类辅料等。 | 1.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所有产品均由供应商配送到食堂,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 3.送货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7:00时前,供应商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验收不满意,供应商必须1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 4.供应商严禁配送转基因油类及食材。 5.供应商应当制定详细可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对项目需求进行分析,制定货源及分拣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人员等。 6.投标人拟配置于本项目的人员 1、不得是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以及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的人员,且不得有任何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后为采购人提供相应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背景核查证明。(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2、拟配置于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和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本项目要求专人专车负责配送,提供配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证件。(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 配送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7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供应商)。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优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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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宁、高晓天、杨立成、曹阳、裴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应当包含代理服务费。金额:以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 号:128909354910901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67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四川成都
联系方式:杨警官:028-86305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联系方式:侯燕:028-85246996-815、15775958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燕
电 话: 028-8524699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