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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与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28 打印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与系统升级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1610020050
项目联系人:李兰
项目联系电话:15690020405
采购人:邯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中华南大街24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900511
代理机构:河北东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188号连城别苑小区翠园1号楼1单元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90020405
预算金额:7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7-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嘉华大厦1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2.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营业范围);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税收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报名时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退还留存复印件(以下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1.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6.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信用查询结果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备注:1.采购人: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监督电话:邯山区采购办 0310-3128527 邯山区纪委监察局 0310-322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