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zx20200108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98084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王先生138980845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车向光18404243333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61A号10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委托,为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招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修缮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南双庙镇
4、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5、信息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3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或公路工程施工相关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以前年度参与类似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此工程投标。
(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中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及垫付资金的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7)为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税务局。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要求:因本项目分布零散,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到项目建设乡镇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勘查后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先到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合格后委托人持“备案登记表”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标会场参与人员与报名时人员一致
2、现场勘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61A号1010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6、工程有关事项备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开工前,须缴纳质量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单位在规定施工期限内未履行施工承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建设方将拒绝结算工程款,不予补偿先期垫付资金。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98084563
招标代理人: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61A号1010室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421-28002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或公路工程施工相关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以前年度参与类似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此工程投标。(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6)中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及垫付资金的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7)为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税务局。(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119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61A号10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61A号10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