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物业服务定点公司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物业服务定点公司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2020ZHYX80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70001-2068 150440094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69号
联系方式:杨馆长 0431-82901233 13009007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431-85670001-2068 150440094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B座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物业服务定点公司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编号:2020ZHYX801002,采购人为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69号)。
2.2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4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5 采购预算:1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和列入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定点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
3.2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
3.3 具有2019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月8 日至 2020年1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力旺广场B座8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2021年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保洁服务定点的通知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0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 月 6 日 9:30 分 ,地点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方志馆(长春道台衙门博物馆)
单位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69号
联 系 人:杨馆长
联系电话:0431-82901233 13009007565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2068 150440094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和列入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定点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3.2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3.3 具有2019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5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力旺广场B座8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力旺广场B座8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B座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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