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及处置规范化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及处置规范化研究
项目编号:SZDL2019333145(CLF0119SZ16ZC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
联系方式:魏小姐 0755-239117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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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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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0:00 至 2020年01月2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及处置规范化研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ZDL2019333145(CLF0119SZ16ZC95)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及处置规范化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6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及处置规范化研究;(最高限价:人民币1065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内,若区内企业存在须按照规定的未复运出境的残次品、废品、边角料、受灾货物等固体废物,且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则须按规定向当地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将边角料固体废物出区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4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从严把握。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2018年4月13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的固体废物,从限制和非限制进口类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随着《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调整,今年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固体废物出区审查需求增加。
在2019年6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要求产废单位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因此,为了解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内固体废物的来源、产量、规范化管理、去向等现状,评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状况,应对国家不断增加对固体废物进口管控的要求,促进无废城市的建设,需开展出口加工区固废核查和规范化管理研究课题。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于 2020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0年1月20日09时30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报名参加投标,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投标应在网站的“应标管理栏”中点击“确认邀请”。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上传到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请注意电子投标文件的容量,容量过大的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九、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0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止。
十二、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2.2.2。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
联系人:魏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911754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