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仓山盖山片区村庄污水净化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丰榕招字[2021]006号
项目名称:福州仓山盖山片区村庄污水净化站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福州仓山盖山片区村庄污水净化站项目
2、项目地点:污水净化站项目现场(三环与南台大道交叉口东北侧绿化带)
3、采购内容:福州仓山盖山片区村庄污水净化站项目的带技术服务的设备租赁。租赁服务期为5年。
4、项目概况及规模:新建仓山盖山片区村庄污水净化站一座,主要处理福州仓山盖山片区白湖亭河支流系统的截污污水,属于河水和污水的混合废水,总处理规模为2.0万m3/d,采用“预处理+磁混凝池+曝气生物滤池(BAF)+紫外消毒”为主体工艺。
5、本项目服务单价最高限价:2.36元/m³,任何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6、建设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历天内主设备进场,设备进场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2021年8月25日前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7、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合格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工艺调试至符合验收标准,建成投产后本项目出水水质指标除TN指标外,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地表水标准(若国家或福建省颁布新标准,或者因执行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要求改变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则应符合新标准相应等级的标准)。污泥处理后含水率应达到80%。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历天内主设备进场,设备进场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2021年8月25日前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范围所述设备租赁、维护及技术服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指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需附投标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要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无效。)和基本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视同提供了承诺。(8)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书面承诺;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注:依据闽建许[2015]274 号文规定:若为壹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联系方式: 陈工 0591-63506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联系方式:张工 0591-85930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91-8593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