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五三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物资储备西部核心物流基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物资储备西部核心物流基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ZC-2019-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15353787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五三三处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禾路23号
联系方式:于工 029-86497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15353787805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国家物资储备西部核心物流基地工程规划建设地点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占地约合750.85亩,按功能分为四个部分:铁路堆场区、综合服务区、仓储区及公用辅助区。拟建建筑面积151980㎡,道路及广场面积109061㎡,绿化面积75314㎡。
本次进行采购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BIM咨询等。
项目用途:国家储备
项目性质:自有资金
项目投资预算:人民币79500.00万元,本次招标实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相应资质证书;4、供应商拟派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咨询经验;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7、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三秦都市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