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南芬区税务局细河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八一小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FCG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南芬区税务局细河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8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维护系统、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及电气系统改造等维修改造。(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20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八一小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一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两份。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南芬区税务局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紫云街7号
联系方式:刘国军 024-43809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八一小区
联系方式:刘丹 024-44528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家宝
电 话: 024-44528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