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0-1208-FW010
项目名称: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取本项目保险服务供应商。
供应商选择数量:5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范围:为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保险营业执照,须为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保险偿付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2020-1208-FW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授权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为加快推行生态环境污染强制污染责任强制责任保险,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环文〔2019〕170号)文件要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项目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2.2 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取本项目保险服务供应商。
2.3 供应商选择数量:5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4 招标范围:为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2.5 服务期限:三年。
2.6 服务地点:吉林省范围内。
2.7 服务承诺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保险营业执照,须为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保险偿付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 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期间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提供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网上可查,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4)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公告期内合格的信用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提供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联 系 人:郑家军
联系电话:0431-89963052
被委托招标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杨明、孙济南
联系电话:18043967711、186430710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
联系人:徐卓霖
联系电话:0431-88073777
项目监督部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1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杨明、孙济南,18043967711、18643071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
联系方式:徐卓霖,0431-8807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卓霖
电 话: 0431-88073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