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排队机和评价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17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02-2020-08138-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排队机和评价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排队机:11台(参数:显示屏尺寸32寸LED液晶显示屏);评价器:118台(参数:LCD 屏10.1"高清IPS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设备并将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17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三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联系方式:张俊松 0417-665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李想、吴禹霖 024-23388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吴禹霖
电 话: 024-23388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