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拱北海关手持式化学毒剂检测仪(气体)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0HW151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手持式化学毒剂检测仪(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北海关手持式化学毒剂检测仪(气体)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2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手持式化学毒剂检测仪(气体)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前三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至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何先生、刘先生0756-8164360、8164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芮一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 话: 0756-255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