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边防支队购置车辆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ZC20200900024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边防支队购置车辆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33.11878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187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葫芦岛市公安边防支队购置车辆保险项目采购,支队购置保险车辆85台,拟购置交通强制险、商业险(第三方责任险100万、单独玻璃险、发动机涉水险、座位险5万不计免赔),并缴纳2020年度车船使用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内容。(2)投标人需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至2020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
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 葫芦岛市公安边防支队购置车辆保险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并致电确认。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凯丽酒店二楼会议室(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6-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南路8号
联系方式:田征(0429-3113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
联系方式:郁思博(0429-2662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思博
电 话: 0429-2662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