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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雾炮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30 打印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雾炮车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4670020073
项目联系人:张冬冬
项目联系电话:0318-2032158
采购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阜城县分局(行政)
采购人地址:阜城县阜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4899961
代理机构:河北东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69号京华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032158
预算金额:6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7-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7-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7.193.66:18091/)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登录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7.193.66:1809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营业范围;3、投标人2019年以来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至少提供1个月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雾炮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 (http://121.17.193.66:18091/)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7.193.66:18091/)递交使用招采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4001618186,1863186979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7.193.66:1809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 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投标人只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不建议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