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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文 推进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2020-06-22 打印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暂行办法》指出,在重庆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通称“勘察设计企业”,简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认定、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暂行办法》明确,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优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自主创新,自我提升,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或相关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暂行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规定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及时发布,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附件: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我委2020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2020年6月11日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下载链接: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fdzdgknr/zcwj/qtwj/202006/t20200615_7572236.htmlUYs招标投标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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