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与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NZHHX–2020–02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3889512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与配送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72205d1e017291ba10e077f4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受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委托,我司代理的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HNZHHX–2020–020),于2020年06月0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http://zw.hainan.gov.cn/ggzy/syggzy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招标公告。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相关要求的变化,采购人需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扶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及采购方案等部分进行修改,为避免招标文件修改影响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保障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一)、项目总体要求“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总消费15%的扶贫产品采购及供货后,才可于次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四)、定价方式“5、该项目预算的15%含2020 年购买扶贫产品款,其中预算的8%须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上购买扶贫产品款,剩余的7%作为购买其他扶贫产品款,该款项不列入下浮率报价,扶贫产品由采购人指定购买。”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书中的“2、付款方式:按甲方要求完成总消费15%的扶贫产品采购及供货后,才可于次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二、变更后的内容
变更为:1、“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当月扶贫产品采购工作,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于次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5、该项目预算的15%为购买扶贫产品款,该款项不列入下浮率报价,扶贫产品采购渠道、时间、付款方式等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3、“2、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当月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经甲方确认后,可于次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三、原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0:00:00至2020年06月17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3、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09:00:00;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路259号)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5、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06月09日00:00至 2020年06月17日00:00止。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6月30日09:00:00
四、变更后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0:00:00至2020年07月01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3、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00:00;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路259号)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5、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06月09日00:00 至 2020年07月01日00:00止。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7月14日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事项、内容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街道迎宾路3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81176081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南正和华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三亚市解放路 610 号港务局48栋一单元202室(明珠广场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38895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