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F0120GZ03ZC9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33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dylygg/202006/t20200610_1444906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采购公示中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风险监测服务,需要使用专有技术,且专业性要求高。” 更正为:“本项目为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风险监测服务。”
2.原采购公示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二)说明:本项目为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风险监测服务,需要使用专有技术,且专业性要求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与本项目采购需求高度一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更正为:“(二)说明:根据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有关指导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其主要措施有:(1)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已经采用竞争性购买方式的,应当继续实行。政府新增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优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依据上述有关工作指导意见,针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邀请广州海关技术中心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3.原采购公示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先生 020-81103921”更正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女士 020-81102246”。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1698;
2.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CL87651688Y@163.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小姐 020-8110224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 020-87651688-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