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校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项目联系电话:0551-6531522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校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2005/t20200527_1436536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校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答疑回复
各投标人:
经与招标人和有关单位研究后,现对合肥工业大学校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HFUT-ZJ-2020-007/0773-2041GNAHGCGK1174)招标文件答疑,作如下回复:
一、招标文件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初步设计方案(45分)中①方案设计内容完整,概算合理,展厅的策划大纲,效果图设计,立面设计,施工材料说明,主要多媒体设计等内容详细全面,能够充分体现设计的完整性、系统性。
1、上述要求相当于投标人提供展览详细设计,在展览行业中方案设计内容完整、展厅的策划大纲、尤其是立面设计是基于有学校的高清图片和展览脚本的基础上提炼的,现在没有提供任何文字脚本大纲和图片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成果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匹配,需要提供该内容。
2、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提供方案的详细程度、以及展馆的面积给与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时间过短,拿出的方案落地性不高,希望在开标时间上有所调整。
答:1、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描述及图纸,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资料。
-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根据招标文件P34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投标人承担的单项合同面积600平方米(或以上)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50万元(或以上)的规划展示厅(或展示馆,下同)布展工程业绩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相应业绩不予计分。”
1、请问该业绩是否包含博物馆、历史馆、纪念馆等类似展示馆业绩?
2、请问业绩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是否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答:1、包含。
2、不包含。
注:此答疑回复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六月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551-629017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合肥高新区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5315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