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20-05-29
更正日期:2020-06-02
原公告项目名称: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2020年滨河大街及滦河大街等绿地政府服务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2020年滨河大街及滦河大街等绿地政府服务购买项目
项目编码:HB2020053330020185
项目联系人:刘湘屏
项目联系电话:15231470562
采购人: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滦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915868
代理机构:河北纯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医药公司综合楼一楼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31470562
更正内容:一、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企业资质及实力证明资料 (二)企业近七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如有)。2、现更正如下: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企业资质及实力证明资料 (二)企业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如有),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二、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招标公告错误:原公告中:采购用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内容错位现更正如下:采购用途: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2020年滨河大街及滦河大街等绿地政府服务购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同时包含养护; 3、具备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己出具) 5、项目经理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招标公告错误,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更正,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