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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市民服务中心内装修—弱电工程更正公告

2020-05-25 打印
首次公告日期:2020-05-22
更正日期:2020-05-25
原公告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市民服务中心内装修—弱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市民服务中心内装修--弱电工程
项目编码:HB2020052240020002
项目联系人:魏红艳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635806
采购人:长安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长征街4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996701
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35806
更正内容:1.删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根据市政办发[2018]4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开标时需提供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公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的信用等级需在 BBB(含)及以上,信用记录中无不良记录,不能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相关要求;3.其它内容不变。
备注: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过程出现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3. (一) “投标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二) “投标人(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投标人(供应商)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投标人(供应商)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账号或接收了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共同参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报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供应商)选择使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要点击“缴纳”按钮并选择保函形式,不需要获取保证金账号,需要上传HBT格式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