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原公告
1、原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改为纸质投标文件,线上评标改为线下评标。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3、投标单位需制作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文件格式须为DOC或XLS,电子文本介质为U盘,单独密封递交。U盘必须为可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读取等情况,视为废标。当电子文本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内容为准。4、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2)装订要求:包含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A4幅面,胶装成一册;商务技术标书、U盘应分别密封。商务技术标书和U盘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①“投标文件”字样;②招标工程的名称、标段;③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④“×年×月×日×时×分(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U盘密封提交(U盘注明投标单位名称)。(3)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扫描件按照要求对其进行网上上传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变更为资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红章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五、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六、进入交易场所要求: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泰安地区以外人员请持《山东省健康通行卡》及身份证原件(限1人)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携带者将不允许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