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超高清综合节目移动外场视音频系统-视频系统
项目编号:0722-197FE2627FZO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振楠
项目联系电话:64291720-81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12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超高清综合节目移动外场视音频系统-视频系统第01包、第04包及第05包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912/t20191204_1348920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第01包文件做如下变更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条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燕山大酒店2层“雅兰厅”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当代商城旁边)”变更为“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北京金龙潭大饭店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1号)”
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6条“兹定于2019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在燕山大酒店2层“雅兰厅”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当代商城旁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变更为“兹定于2020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在北京金龙潭大饭店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1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投标人须知第11.1条第2款“ “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以人民币完税价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3-2格式中的规定)”变更为
“ “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以人民币完税价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需列明各分项的取费依据。其中“安装调试费”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报价并列明取费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3-2格式中的规定)”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第3款“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按规定填写拟提供设备和服务以及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变更为“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按规定标明拟提供设备和服务以及系统集成部分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1条、第25.3.3条、第四章第六条财务状况报告 增加“注:如投标人未完成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允许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3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3的格式要求,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提供报价”变更为“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条“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 日9:00(北京时间)。”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 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燕山大酒店2层“雅兰厅”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当代商城旁边)”变更为“开标时间:2020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金龙潭大饭店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1号)”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删除第34.4条。
10、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删除“注2:中标人向招标人报送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合同时,还须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系统集成部分分项报价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系统集成或设备安装费明细),并作为系统集成部分合同的附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表格变更为
序号 | 价格条件 | 投标货币 | 设备采购部分的报价合计 | 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合计 | 投标总价 (=设备采购部分的报价合计+系统集成部分的报价合计)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人民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税价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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