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谈(2021)0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江县人民法院红塔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
现对于2021年6月28日公告的“红塔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四川鑫浩采谈(2021)05号)作如下更正:
一、第一章第五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第二章须知表中第9条中的第一项: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
更正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
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巴中市南江县
联系方式:李老师180 8693 2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联系方式:简女士 0827-8887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女士
电 话: 0827-8887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