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P-2020-ZB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卫中心衙门口综合场站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渗沥液处理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7日 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011/t20201117_15441323.htm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01117_1292625.html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bjsjs.gov.cn/zfcg/cmsInfo/new_0f777efa5b99453182d4ea07f4b3a2cc 石景山区分平台:http://103.83.45.184/sjsggzy/jyxxzccg/YBqmv4PxEznpo5KZUx90vg.j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17、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随时可以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投标人到合同设备现场,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3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为实现上述承诺而采取的措施。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合同3、付款方式的(3)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合格并可进行带料试运行后,由乙方提交连续7天出水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内相关项目,具体检测项目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进行书面确认,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出水水质合格后经甲方、监理方、乙方、设计方等项目参与方联合验收,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经甲方及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调试合格至带料试运行期间乙方全程派遣技术人员驻场指导;
现变更为:
17、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随时可以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投标人到合同设备现场,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3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为实现上述承诺而采取的措施。
(3)自连续7天出水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的设备运行等相关药剂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合格并可进行带料试运行后,由乙方提交连续7天出水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内相关项目,具体检测项目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进行书面确认,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连续7天出水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的设备运行等相关药剂费用由乙方承担。出水水质合格后经甲方、监理方、乙方、设计方等项目参与方联合验收,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经甲方及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调试合格至带料试运行期间乙方全程派遣技术人员驻场指导;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5号
联系方式:武工,68887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君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联系方式:车晶晶,13522477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晶晶
电 话: 13522477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