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SBZB-202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实名办税系统刷脸验证功能改造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二、技术服务指标响应”中《技术服务指标响应表》第20项“系统处理大规模人像照片数据时,人像照片建模速度不低于1300张/秒;(提供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加盖原厂章)”更正为“系统处理大规模人像照片数据时,人像照片建模速度不低于1300张/秒;(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原厂章)”。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三、信誉”下“投标产品及制造商荣誉资质”由7分更正为4分,删除“所投人脸识别系统制造商在’中国人工智能大赛’参赛任务获得A级证书的,每获得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章,不提供不得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四、售后服务方案”由12分更正为15分,“2. 投标人承诺所投GPU服务器在3年设备生产厂商质保服务基础上,投标价格包含的原厂质保时间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服务承诺函上需注明服务时间并加盖原厂章)”更正为“2. 投标人承诺所投GPU服务器及人脸识别系统在3年设备生产厂商质保服务基础上,投标价格包含的原厂质保时间每增加1年得3分,最多得9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服务承诺函上需注明服务时间并加盖原厂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依法顺延,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0年1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详见附件更正公告正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28-643545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028-64354596
